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针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设立了5年过渡期,今年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请问,这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了哪些进展?过渡期任务完成得怎么样?”这一问题,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做出详细回应。
韩俊表示,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决定设立从2021年到2025年的5年过渡期,其核心目的在于稳固并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对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今年作为过渡期的收官之年,相关部门对过渡期内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
总体而言,过渡期以来,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四个不摘”要求。所谓“四个不摘”,即脱贫攻坚战胜利、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摘帽后,依旧要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通过持续加大政策扶持与帮扶力度,脱贫群众生活水平得以提升,脱贫地区经济活力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切实巩固和拓展,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严守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这是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相关部门坚持精准帮扶,全面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不断丰富帮扶政策“工具箱”。脱贫户及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平均可从“工具箱”中获得3-5项支持。同时,完善产业奖补、就业扶持、医保补贴、就业补助、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今年7月底,已累计对监测识别出的600多万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实施精准帮扶,帮助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该数据每月动态变化)。对于尚未完全消除风险的群众,也已落实相应帮扶举措。
二、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
在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程中,始终坚持开发式帮扶和兜底保障相结合,并以开发式帮扶为主。强化“志智双扶”,致力于增强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分类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目前超85%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至少享受到一项产业帮扶政策。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十四五”以来,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每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保障了脱贫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此外,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四支力量”的作用,东部8省市、310家中央单位、6000多家企业以及近300家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营造出全社会广泛参与帮扶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脱贫地区发展
过渡期明确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这些县基础相对薄弱),聚焦这些重点县以及3.5万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专项扶贫资金),“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达8505亿元。脱贫地区在交通、水利、电讯、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持续提升,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实践有力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的决策完全正确,建立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行之有效。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又通过五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一成功实践向世界表明,贫困能够被战胜,且能够有效阻断、防止复发,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经验。
韩俊指出,我们也需清醒认识到,当前脱贫地区底子依然较薄、基础较为薄弱,部分群众返贫致贫风险将长期存在。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坚持开发式帮扶与兜底保障相结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