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已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是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工代赈是其中的重要方式。抓好以工代赈工作要与就近就业、“志智双扶”、管用好钱相结合,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支持脱贫地区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的重要作用。
以工代赈与就近就业相结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务工,积极参与本村人居环境、村间道路、水土保持、林草保护、水利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并实行以工代赈;同时要求施工方在用工方面向本地村民给予倾斜并按时结付工资。为加强对建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的管护,可将以工代赈的范围增加管护经费,将村庄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也纳入项目管理,让以工代赈方式长效化,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更充分作用。
以工代赈与“志智双扶”相结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通过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使脱贫地区群众获取发展产业的“第一桶金”,积极培养产业带头人,开拓视野,学习探索现代农业生产经验,再带动当地劳动力抱团发展产业,接触现代农业产业,参与产业培育、管护等生产作业,形成现代农业观念,不仅可增加务工收入,更为将来的发展创造更多人力资本和技术积淀,突破人才和技术的制约瓶颈,实现长远致富,带动乡村振兴。
以工代赈与管用好钱相结合,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确保以工代赈投资落实到项目,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统筹使用,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劳务报酬的比例并进行公示,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合法合规、透明使用以工代赈资金,使农民不仅“有鱼吃”,还“会打鱼”,破除“等、靠、望”陋习,牢固树立“自己的家乡自己管”,发挥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发展内生动力。
(作者:李娴 云南省泸西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