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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农民增收势头 强化农民增收举措——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来源:乡村振兴网 作者: 罗津
发布时期:2024-2-26 10:45
阅读:581 回复:0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024年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今年《意见》重点从挖掘产业经营增收潜力、稳定农民外出务工收入、拓展转移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等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巩固农民增收势头、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1、挖掘产业经营增收潜力。家庭经营项目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中之重。数据显示,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35%左右,其中六成多来自农业经营收入。今年《意见》提出,“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支持农民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同时,需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仍处于恢复关键期,农业相关产业由于自身特殊性,容易受到市场波动、气候灾害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农业生产基础仍不稳定。对此,文件也提出,“健全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稳价格、促增收”。文件强化了产业发展联农带农的政策导向,要求“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今后我们还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好地带动农民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2、稳定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40%以上,是农民增收的第一支柱。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提出,“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2024年各地区各部门将继续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同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提出要加强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

3、拓展转移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20%左右,是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央一号文件,2024年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筑牢社会安全底网。同时,文件也强调,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把给农民的各项补助补贴补到位,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4、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财产净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2.5%左右,还有较大潜力空间。《意见》提出,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四荒地”等资源资产,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方面,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闲置房屋浪费问题日益突出。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达到18.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估算,我国每年因农村人口转移,新增农村闲置住房5.94亿平方米,折合市场价值约4000亿元。今后我们需要继续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一方面,逐步盘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住宅资源,深入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合理使用闲置宅基地,保障使用效率,杜绝宅基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另一方面,坚守底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允许农村居民通过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荒地”方面,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是农村较丰富的土地资源,未来我们需要加快制定出台鼓励政策,推进“四荒地”使用权的承包、租赁和拍卖,切实保障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做好对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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