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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干部要在规划家乡中践行“三问三还”

来源:乡村振兴网 作者: 杨涛
发布时期:2021-10-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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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很多回乡干部积极回应家乡的号召,利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纷纷回乡规划,在规划家乡的过程中,怎样把上级政策与群众所思所想充分融合,怎样让群众深入参与家乡规划,怎样在村庄规划过程中收获群众信任,树立群众口碑,都决定着干部回乡规划能否真正实现共享规划成果。笔者认为,在“回乡规划”过程中,可以通过“三问三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信于民)来解决这些问题。

问需于民,就是要实现乡村规划和群众需求“共情共融”。有的回乡干部回到家乡后,容易带着先入为主的思想,认为自己接受过城市思想文化,经济繁荣的洗礼,自己的想法都是最先进的,自己的规划都是最前沿的,往往容易按照自己的想法在研究村庄规划过程中发表建议,忽略了村里群众的感受,最终结果容易导致规划结果得不到群众的认可,规划项目难以落地。实际上基层群众所需所想千差万别,所处角度各有差异。规划一定要和群众“共饮一瓢水,共食一锅饭”,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站在他们的角度了解群众真正所想所需。要建立常态化的商事制度,让群众始终觉得是他们从规划的提议、主导、办理、评价过程中都是主人,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商事的积极性,达成大多数村民一致赞同的意见。通过上级精神下达和下级需求上传,真正使人才清单、物的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四张清单”变成群众的需求清单、心愿清单。

问计于民,就是要把群众的“土办法”变成“金点子”。在规划过程中,回乡干部要注重从群众中间找策略、想办法,召集群众一起研究规划目标,一起解决规划方式方法,一起参与家乡规划,实现办法大家找、事情共同干、规划群众化。真正实现每个村民尽心尽力炒出“一盘菜”,凑成“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乡村规划“一桌席”。

问效于民,就是把评判的标尺交给群众。要坚持把群众“是否知晓、是否参与、是否认同、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标准。规划工作问效于民要坚持规划项目由群众来评价,及时找出群众不满意之所在,及时纠正不足,调整方略,让村庄规划进一步提速提标提质。通过方便于群众的现场点评、智慧党建测评、网上小程序打分等方式,建立“红黑榜”,回乡干部当好服务员,让群众当裁判员。

还权于民,就是充分激发群众的自治力量。在规划研究工作中发挥村级三人小组(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挂钩领导)作用,通过规划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将自然村管理权、经营权、重要事项决策权、监督权、乡村物业以及一般项目的务工施工等群众力所能及的权利返还于民,努力实现“村里事、村民议、村民建、村民管”。

还利于民,就是要让群众通过内生动力获得收入红利。回乡干部在乡村规划中要充分考虑经营问题、创收问题、集体经济问题。在规划过程中注重挖掘本地特色资源,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集体研究,协助乡村两级合理培育本地合作社、经营主体,引进乡村旅游开发公司,产业龙头企业,推行“一乡一联合社、一村一合作社”及“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绑定发展、合作社与贫困户绑定发展、合作社与电商平台绑定发展”的“双社三绑”利益联结机制。让群众以主人姿态参与到乡村规划和村务治理中,多干多得、多投入多产出,通过项目盈利、营收红利、务工得利、服务便利等方式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还信于民,就是要通过规划增进党群互信。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在村庄规划过程中的战斗堡垒,推进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通过“三问三还”提升自然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带富能力、治理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村庄规划带来的利益,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提升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通过干部回乡规划工作不断筑牢党的执政基础。

(永德县委组织部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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