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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合作社”成为“丰收”的孵化器

来源:乡村振兴网 作者: 陶国芬
发布时期:2021-9-2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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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我们迎来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在节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慰问。他强调,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农民合作社作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在促农增效、促农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所有贫困县已实现“清零”,中国挥别了千年贫困,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脱贫不是终点,而是奋斗的新起点,把农民合作社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手段,对加快脱贫成果落地生根有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既能把农村零散的资源整合起来减少了资源浪费,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农村发展市场,能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形成“人才促合作社发展,合作社发展吸引人才”的良好循环。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能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让更多人实现家门口就业,让群众既当老板又当员工,能同时得到“分红”和“工资”双份收入,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以创新引领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社不是出蛮力和盲目跟风,而是要经过研究试验,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取长补短、找准方向,因地制宜的发展产业,做出具有特色、质量优良的产品,打出“地方特产”的靓丽名片,走出一条“一村一品”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此外,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创新,大胆应用科技手段,在管理、培育、包装等各个环节不断优化;利用好大数据和互联网,对接电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做好宣传和销售,不断拓宽销路和提高知名度,建立好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发展链”,解决入股群众的后顾之忧。

以监督保障发展,推动“日常管理”落地。一般的农民合作社都是采用“党支部+合作社+产业基地+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涉及人员多、方面广,必须做好日常管理,才能让农民合作社发展有序。要建立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标准的农民合作社主体登记、示范创建、财务会计、动态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把有能力、有威望的人才选入管理层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具有党员身份的社员要自觉带好头,听指挥、守规矩,搞好团结,让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按时做好“社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让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依法依规进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总之,创办和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效益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绝不是一办了之,在前期调研、过程发展、全程监管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控,真正让农民合作社成为产业“丰收”的孵化器,持续孵化出“致富果实”。

(作者:陶国芬,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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