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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保障措施

发布时期:2020-2-14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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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开展有经济效益的生态修复

破败不堪的自然环境是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的。只有修复绿水青山,绿水青山才有基础发挥生态溢出和资源再生功能,保护健康,吸引投资,转化财富,最终变成金山银山。

2017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生态修复予以重点阐述,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会议还明确,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

生态修复的最大难处在于资金来源及其投资回报问题。一些地方前两年大把向乡村撒钱,搞生态修复,搞环境整治,搞美化亮化,没有注重乡村内涵的培育和乡村自我造血能力的提升,加上后续资金难以跟上,出现一些烂尾工程。不论方向是什么,良性循环很重要。没有经济效益的生态修复项目,是难以让地方的财政运转可持续性的。因此,必须对生态修复的方向进行科学的论证,特别是开展投入产出分析。一些地方把生态修复后的城市周边地块建成湿地公园,或者休闲养生场所,在土地价格升值后,再适度开发商业设施和住宅楼盘,就可以收回投资,实现良性循环。要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加强PPP、社会参与等立法工作,让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放心地进入乡村绿水青山的恢复和维护工作。

(二)大力培养和引进乡村振兴的带头人

没有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和科技人才的支持,美丽乡村的建设和乡村振兴就难以持久。要立足本土,扶持培养一批农村基层干部,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发挥他们在乡村产业链中的带头作用。只有这样,示范引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乡贤出智、村民自治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才能形成。

在浙江农村,很多村两委干部人选来源于地方致富的能人。他们积极参选,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把集体事业的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有机结合,实现共同发展。由于自身比较富裕,加上社会监督机制比较健全,他们不愿意占集体的便宜而丢掉个人的信誉和家族的荣誉。而在广大的中西部农村,一些党员干部自身都没有致富,视野不开阔,管理手段落后,让他们带领乡村全体致富,往往难以实现。一些人之所以热衷于担任村两委干部,有的是为了保护家族利益,有的是为了追求职务补贴,有的是为了揩集体的油。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有“八项规定”的制约,农村两委干部公款吃喝的现象还是存在。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因为腐败被追责,有的地方甚至全体倒下。因此,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应当向浙江等发达地区学习,在政治觉悟高的致富乡贤中发展党员,支持他们担任或者参选村两委干部,使其在高度市场化的社会,成为乡村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领头人。只有这样,乡村的绿色振兴才有希望。

(三)着力推进有特色、有优势的绿色产业

绿水青山要变成金山银山,需要有绿色产业的比较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在乡村振兴的时代,各乡村、各乡镇、各县域要形成一县一优势,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在经济错位发展的地方竞争格局里立足自己的基础,在竞争中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营销手段的信息化和产品、服务的标准化,扩大实体产业和产业服务的影响力,做强自己的比较优势,最终夯实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质量的综合竞争力。

产业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规划一旦形成,就要久久为功,保持一定的历史耐心。同时,也要结合市场进行必要的调整。例如前边列举的例子,湖北省监利县养殖生态小龙虾,虽然整体上很成功,但也遇到一些问题,由于养殖池挖掘成本高,人力成本和饲料成本居高不下,一些小散养殖户经济效益不好甚至严重亏损。对于这类情况,可以适当地调整规划,如鼓励发展各方参股的规模化养殖场。

还有一个问题亟须重视。由于目前市场的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冒充的生态农产品把市场搅乱了,导致真正的生态产品在鱼龙混杂的市场中难以获得认可,经济效益得不到保障,导致农民不敢轻易把人、地、钱投入到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中去。因此,迫切需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例如,生态产品原产地保护认证机制,以及惩罚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以保护生态品牌及其经济效益,鼓励生态农业。

(四)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在土壤肥沃的江汉平原农村调研发现,相当多的农民已经弃地,还有的计划弃地。主要原因是,小农经济模式下,农资成本、人力成本、机器成本过高,种田全面亏损。

我们算了一笔账,中稻每亩平均可收获1000斤,以前水稻每斤1.3元,而2018年降至每斤0.9元,每亩地每年仅收获900元。即使不算人力投入,每亩地的成本也有七八百元,包括种子成本100元,机器平整耕地费用100元,机器收割费用100元,农药等农资成本花费400元等。总的算下来,在人口密集的江汉平原农业主产区,种田基本没有收益,有的收益甚至为负。而农民在外打工,每天可以获得100~300元的收益,相当于一亩地一年的收入。因此,大量农民选择到外面打工,而不愿意在家乡务农。

今年5月,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一户准备到外面打工的农民对外发布消息,以每亩地100元的价格转让土地经营权,并免费赠送自己的秧苗。这个事情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农田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

近年来,也有一些种田能手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其他农户农田的经营权,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各项成本,提高综合效益。然而这种情况还是少数,大量农田还是被撂荒,这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目前,一些农村已经合村并点,土地平整和规模化已经具备初步基础。为了促进乡村农业产业的生态化和美丽生态的产业化,建议在一些农村,如江汉平原,深度试点农地的“三权分置”改革,适度整合农业发展所需的土地要素,鼓励农民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将土地平整为连片田地,发展规模型农业,在规模化经营中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投资人或者种田大户,可以通过大规模购买土地经营权的方式批量种植经营“农场”,其他农民则通过持有股份、在农场打工或者外出打工,来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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