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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关于大力发展生物炭产业,变烧秸秆为秸秆炭化还田改土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期:2020-9-30 09:45
阅读:1544 回复:0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42号(农业水利类156号)提案答复摘要

李天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生物炭产业,变烧秸秆为秸秆炭化还田改土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用于农业上的生物炭,纳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范畴 

  长期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农用为主,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共安排中央资金约86.5亿元,在全国开展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聚焦秸秆还田、离田、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有机肥、成型燃料、生物炭等新型产业,推动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截至目前,在全国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684个,有力地促进了包括秸秆生物炭在内的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农用优先的原则,积极争取扩大补贴规模,加快推广秸秆炭化还田等成熟适用技术,助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二、关于加大生物炭生产设备扶持补贴力度 

  中央财政于2004年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始终是补贴的重点内容之一。为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从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此外,为加速农机新产品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各地可按规定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要。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亿元,各地可因地制宜的加大对包括生物炭化在内的秸秆利用相关机械的支持力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扩大补贴规模,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动秸秆还田作业提档升级。 

  三、关于将生物炭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范畴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中国银保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将秸秆回收利用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绿色信贷统计范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将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生物炭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对相关企业纳税所得额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生物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即征即退一定比例增值税政策。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已明确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纳入鼓励类目录。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秸秆生物炭产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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