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新增土地稀缺,农村宅基地受到城镇居民的青睐,那城里人到底能不能购买宅基地呢?《指导意见》明确表示,禁止城镇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
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与转让问题,《指导意见》鼓励进城落户及“一户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并且鼓励和引导村民在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下,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特别强调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及房屋,严禁城镇户口向农村迁移,严格管理农村之间户籍迁移等事项。
其中,出租用于居住或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有关规定,履行出租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严禁出租不符合条件的房屋,严禁违法群租。
在放开的同时,《指导意见》还严格防止各类违法建设,并明确要求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中心秘书长王健表示,这放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里的根本信号,让社会知道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居住的,在开发放活的同时,也要把住底线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