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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德:不要以城市治理的思维搞乡村治理改革

来源:网络 作者: 张孝德
发布时期:2020-7-28 10:26
阅读:827 回复:0
文/张孝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教授)

党的十九大提出自治、法治与德治三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模式,是符合中国乡村社会特点的重大决策。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大前提。如何将中央提出的三位一体的乡村治理落地实施,最重要的反思与改进,就是我们不以城市治理思维来设计和推进乡村治理。

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的社会模式

对乡村治理的反思,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明确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的这个特点和大前提,不能简单引入外来制度,使乡村食洋不化,陷入治理的困境。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治理者对乡村治理的思维,基本是以治理城市的思维来治理乡村。在这种思维的背后有一个潜在的前提:乡村是愚昧、落后的,需要引入先进的现代化治理制度。其实,所谓现代化先进治理思想和制度,主要是来自西方城市的治理思想和制度。

要搞清楚乡村需要什么样治理思想和模式,必须先搞明白乡村与城市属于两种不同的社会模式:乡村是熟人社会,城市是生人社会。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以亲情关系为纽带的乡村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高度透明的熟人关系。乡村熟人社会遵循的伦理逻辑是人之初、性本善。为什么中国儒家主张人之初性本善,这不是儒家的创造发明,而是乡村熟人社会的必然逻辑。一个在乡村出生的孩子,从过满月到周岁,给孩子的教育,就是让他知道自己是生活在一个互爱互利的亲情社会中。一个村就是一个大家庭,乡村的孩子是可以吃百家饭长大的。在这样一个信息高度透明的熟人社会中,形成的是崇尚道德教化,辅助于村规民约的法制治理模式。在一个熟人社会,决定谁能成为乡村治理者,不需要竞争投票来决定,而是由有威望的长者与村民协商推荐有德、有能的乡贤来治理。

城市社会与乡村恰恰相反,城市是一个开放、人口流动的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形成的伦理逻辑是,人性本恶。在城市,我们不能以乡村教育的方式,来教育城市的孩子,告诉孩子可以吃百家饭。而是要告诫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不要跟陌生人讲话。因为城市是生人社会,必须以人性本恶的逻辑来教育孩子。由此就可以理解,西方哲学家从奥古斯丁、霍布斯等人都认为人在胚胎中就有罪恶,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个人私利。其实西方哲学家的观点,就像中国儒家思想一样,不是他们个人创造,而是对西方社会关系的描述。在一个认为人性本恶的社会中,调节人的关系,最好办法是通过法制,在惩恶扬善中实现社会有序化。在一个个人信息不透明的生人社会中,选拔管理者,最好的办法不是推荐制,而是投票选举制。这也是为什么从古希腊、古罗马开始,就实行了以法制为主、民主选举制,而古代的中国乡村形成了完善的以德治为主的协商推荐制。这不能简单认为是先进与落后的关系,而是由于古希腊、古罗马属于生人关系的城邦社会,而中国乡村属于熟人社会。

走出误区,重新认识熟人社会的中国乡村

基于熟人社会和生人社会的原理,可以发现人类社会没有一个唯一的普世治理模式。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一种误区,认为源于古希腊的西方民主制,一开始就是先进,而源于中国的熟人社会的治理,被认为是愚昧落后的。我们也错误地认为,只有西方法制社会才是实现民主、公平正义的唯一途径。其实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正义有序的社会,是人类文明共同追求的目标,就像人类追求幸福一样。但是迈向公平、公正和正义的有序社会,不是只有一条道路。不同的社会关系模式,应该有不同的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乡村社会已经不是原来的自给自足的封闭社会。在新的背景下,适应乡村社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特点,需要导入适应生人社会的法制与民主治理。但我们也必须清楚,无论乡村社会发生了什么变化,乡村熟人社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化。由此决定了乡村社会治理,必须在立足熟人社会的特点的基础上,也要走出一条适应现代开放性要求,迈向新时代乡村社会的治理之路。

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与德治三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模式,就是对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大定位。这个定位充分说明,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必须走一条复合的自治之路。乡村像麻雀一样,虽小却五脏俱全。乡村是一个浓缩的微社会。中国作为乡村文明为根基的国家,解决好乡村治理模式,是解决国家治理长治久安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们对乡村社会治理最大的认识不足,就是以单一的治理思维解决乡村问题。现代乡村是一个集熟人社会与现代开放生活、经济与生活、历史与文化的复合体。由此决定了乡村治理模式,不能简单照搬城市治理,应建立立足于传统熟人社会,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治理体系。

探索迈向新时代的乡村复合治理之路

根据目前各地的乡村治理的经验和模式,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的复合治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改革的方向。复合治理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德治教化治理是灵魂。德治的教化是乡村治理的灵魂,也是乡村长治久安的原动力。中国古代推崇的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治国之道,实施的主阵地就是乡村。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如何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合,是乡村德治教育探索的新方向。

党的领导和乡贤治理是核心。乡绅是古代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在当今社会主义的乡村,共产党员是乡村治理的中坚。迈向新时代的乡村治理,要重新认识共产党员与新乡贤的关系。在新时代背景下,乡贤正被赋予新的内涵,是乡村党的领导的重要民间力量,是当下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

民主自治是根本。实现民主公正与正义,是乡村治理的目标,也是几千年古代乡村社会治理的目标,更是新时代社会主义乡村的本质要求。探索适应熟人社会的有效的民主管理、公开公正管理、公共事物管理是乡村治理的难题,也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乡村法制是保障。乡村是中国法治薄弱环节。乡村与现代社会的联系,决定了乡村必须搞法治建设。特别是乡村经济发展,如果没有现代的法治意识,乡村经济无法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未来的乡村将是城市来的新村民与老村民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如果缺乏现代法治保障,乡村将无法容纳多样化的外来人口。未来的乡村是一个人口多元化的乡村,生人要素对乡村的注入,也需要乡村置入与此相匹配的法治治理文化。

家教传承是基础。家庭是社会细胞,耕读传家、修身齐家是千年乡村社会的优秀传统。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在国家治理中作用。如何做好乡村家风家教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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