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五”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从量变积累迈向质变跃升的关键窗口期,也是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重塑城乡发展格局、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攻坚期。当前我国“三农”发展仍面临耕地保护压力大、科创转化效率低、县域产业竞争力弱、城乡要素流动不畅等结构性短板。建议以底线刚性管控为基础、以新质生产力培育为核心、以县域产业为纽带、以片区化建设为抓手、以要素市场化改革为动力,系统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农业强国筑牢坚实根基。
一、“十五五”时期 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定位与核心任务
“十五五”时期,我国“三农”发展进入了“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融合”的关键阶段。经过“十三五”“十四五”时期的持续投入,我国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大成就。但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农业发展仍处于“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状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长期制约“三农”发展的结构性、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立足新发展阶段,“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任务是:跳出单一农业发展思维,立足城乡一体化顶层设计,通过系统性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农业发展从“数量导向”向“质量效益导向”转变,乡村建设从“点状推进”向“片区化统筹”转变,城乡关系从“单向流动”向“双向融合”转变,最终实现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缩小的目标,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三农”底盘。
二、“十五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一)坚守粮食安全底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前提。“十五五”时期必须始终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摆在首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粮食安全责任制。
强化耕地刚性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健全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种粮农民补贴,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探索建立粮食生产收益保险制度,让种粮农民有钱赚、得实惠。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集中力量攻克种业“卡脖子”技术,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立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世界级种业企业。
(二)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升级
构建现代农业科创体系: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性农业科研基地,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应用,建设智慧农业园区和数字乡村。发展精准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养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发展预制菜、休闲食品、生物基材料等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中心,降低流通成本。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做强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经济纽带
县域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重要节点,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载体。“十五五”时期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发展县域特色产业: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动县城产业转型升级和功能完善,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加快县域商业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大农村消费,培育农村消费新增长点。
(四)推进片区化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传统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村建设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十五五”时期要推行片区化乡村建设模式,统筹规划、集中投入、连片推进,提升乡村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科学编制片区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编制乡村片区发展规划,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先发展中心村和特色村,引导分散的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五)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要素市场化配置是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关键。“十五五”时期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人才制度、金融制度等改革,破除制约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乡村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农村人才。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农村中小银行和村镇银行。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覆盖面,降低农业融资成本。鼓励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普惠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重大任务和改革举措。加强督查考核,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成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二)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粮食安全、科技创新、乡村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倾斜。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强化法治保障
完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粮食安全保障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配套法规,将农业农村现代化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以系统性思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如期完成2030年农业农村现代化阶段性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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