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开发式救助和社会保障兜底分类帮扶机制,继续强化脱贫地区产业的人才、技术和政策支持,规避各类市场风险,促进产业的内生性发展,优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机制。
二是要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做好政策衔接,出台更多兼具普惠性和区域性的发展政策;做好组织和人才衔接,健全中央统筹、省级总负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本土人才的衔接和培育;结合脱贫攻坚的完成情况和乡村振兴新的目标要求,制定并衔接好各类规划;做好产业发展的衔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三是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方向,妥善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基层实践的关系、外部帮扶和内部资源挖掘的关系。
此外,要把保障好、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兴,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