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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乡村产业体系促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答复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发布时期:2021-7-22 16:47
阅读:1209 回复: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30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1〕140号

刘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乡村产业体系促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产业规划

  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以规划引领发展。2020年,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坚持立农为农、市场导向、融合发展、绿色引领和创新驱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创新创业升级版。构建“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农业产业强镇小型经济圈、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型经济圈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型经济圈,形成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目前,我部正指导各省(区、市)制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二是以机制富裕农民。引导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引导小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流转、产销订单、资产入股等方式强化利益联结,将更多就业岗位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目前,全国已创建7000多个产业化联合体,辐射带动农户1700万户。三是以数字化升级产业。2019年,会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加快融合,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数字化改造。2017年以来,组织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围绕国家数字农业大数据平台、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试点县等累计建设100个项目,示范带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在线监测、精准作业和数字化管理,让数字化为乡村产业发展赋能。

  二、关于升级产业结构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我部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遵循农业生产自然规律和地域特色,协同推进区域农业发展;引导县镇乡根据区域种质资源、地理成分、物候特点等独特资源禀赋发展乡村特色种养业;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水产品主产区布局加工产能,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引导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引导各类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发展托管服务、农资供应、仓储物流等乡村生产性服务业。

  三、关于加快融合发展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要素向乡村汇集,推进政策集成、资源集中、企业聚集,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搭建融合平台。2017年以来,支持建设10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109个农业产业强镇。构建了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销售有机衔接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业态,打造了规模不同、富有特色、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经济圈。二是培育融合主体。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引导各地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目前,培育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多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截至2020年底,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达到1010万人。三是丰富融合业态。农业“内向”融合,催生“林下养鸡”“稻田养鱼(虾、蟹)”等业态,稻渔综合种养超过3000万亩。产业“顺向”融合,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融合,催生主食工厂化、中央厨房、农商直供、直供直销、个人定制等。功能“横向”融合,促进农业与文化教育、旅游餐饮等产业融合,建设休闲农业园、田园综合体等。新技术“逆向”融合,催生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直播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销售额达1.79万亿元。四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平台建设、主体培育和业态打造,推动形成资金、人才等要素集聚乡村、省县乡协同推进的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累计投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3953亿元,累计支持建设村组道路31万公里、危旧房改造57万户、安全饮水设施20万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20年投放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超过7100亿元。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我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全方位落实“两进两回”行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疏通产业发展堵点,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持续推动县乡行政服务大厅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清单、申办流程等“一站式”服务,优化返乡创业环境条件。2019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以给予一次性补贴。2020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提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创投基金投入,加大创业用地支持,到2025年,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00万以上。二是加强乡村产业资金支持。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修订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明确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等13个社会资本投资重点领域。推动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扩大,2020年末,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在保项目75万个,在保余额约2118亿元,同比增长近80%,净资产放大倍数达到3.4倍,农担体系户均在保金额28万元,支农支小作用明显。三是保障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范围及土地用途,提出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强化用地监管。目前,我部正引导各省份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为乡村产业发展探索规划“留白”制度、建立产业项目库,腾挪整治用地等。

  下一步,我部将围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搭建平台、建设载体、创新机制,推进乡村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升级、融合发展、便利营商,健全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62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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