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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那些领域?

发布时期:2020-8-2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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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印发《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专项债选择重点领域先行试点。2017年优先选择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两个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围绕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项目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2019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201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总的来看,专项债的发行主要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例如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等项目,并与财政政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开发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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