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根据2025年度预算批复,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经验分析总结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重点任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调查工作。以实地调研为抓手,通过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经验总结,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提炼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为不同类型地区长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项目内容
(一)确定调查主题
紧扣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部署,在深入学习理解“千万工程”理念方法机制的基础上,围绕示范创建重点任务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要求确定若干调查主题,各有侧重的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及长效推进机制。
(二)选取调查对象
根据调查主题,结合地方实际工作情况,在东、中、西和东北四个区域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省、市、县、乡、村开展实地调查。
(三)开展实地调查
由项目承担机构组织调查团队围绕调查主题开展深度调查,要求边调查边形成调查报告和阶段性成果。
(四)形成调查成果
梳理分析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相应问题,总结形成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调查报告、典型案例,为后续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支撑。
(五)提出政策建议
在梳理完善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示范创建专题深度调查工作,分专题分类型提出政策建议。同时,整合各专题深度调查成果,开展横向对比分析,形成一批政策建议。
三、实施进度
2025年6月下旬,确定工作方案、调研方案和调研提纲。
2025年6—9月,组织赴不同类型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025年9月底,形成《乡村振兴示范创建2024年度调查报告集》书稿,并公开出版。
四、成果产出及要求
1.《乡村振兴示范创建2024年度调查报告集》
2.《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典型案例汇编》
3.政策建议若干
五、申报项目团队资质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乡村振兴领域研究实力,具备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研究和分析能力,并满足实施本项目的其他必备条件。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二)项目申报人需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乡村振兴领域相关研究,提供数据分析、提出政策建议经验;所带领的团队具备按时完成项目实施的物质条件、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项目组成员的学科背景构成合理。
六、项目经费及预算
本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认真执行,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并严格管理。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将对申报单位提出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所需经费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拨付项目经费。
七、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人需于2025年6月18日前,填写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经验分析总结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PDF格式)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至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于2025年6月公告项目中选结果,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邬恒,联系电话:010-59195899,fzzxzxc01@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1710室。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