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我部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将《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