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一系列扎实有力的政策举措,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机制办法,推动耕地质量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受气候变化、不合理施肥等影响,我国盐碱耕地、强酸化耕地比上世纪80年代明显增加,一些地方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农业面源污染加重。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
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守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一项事关粮食安全的长期任务、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部门联动、政策协同、合力推进。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中耕地质量等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各地党委政府耕地质量提升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耕地质量保护立法,明确耕地质量提升的内容、任务、措施,强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农民等各方主体耕地质量保护权利和责任。推动细化健全耕地质量举报、约谈、通报办法,建立耕地质量法律责任制度,加大耕地质量保护监管执法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持续加大耕地质量提升资金保障,给予耕地地力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有机质提升、盐碱耕地改良治理等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鼓励各地通过贷款贴息、专项债券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耕地质量建设。
四是强化监测监管。完善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土壤普查,每5年开展耕地质量评价,每年开展耕地质量变化调查评价,公布评价成果,对排名靠后的适时进行通报、约谈。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指导各地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