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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期:2022-10-3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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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部党组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制定本方案。

01、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02、工作原则

——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
——优化供给,分类推进。对标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需求,立足各地市场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化布局,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分类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净化产地环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部地协同和示范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增强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03、工作目标

在全国范围引导建设5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5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50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7万个,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提升到20%。

04、实施重点

(一)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升级,推动各地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4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突出全程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在优势区域,主要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县。

(二)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主导品种,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修订,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开展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分类制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推动基地按标建设。

(三)集成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防工业“三废”、不符合标准的畜禽粪污和投入品废弃物等污染基地环境。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支持应用绿色生资,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依托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开展定位监测及绿色发展效益评估。持续推动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和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打造整省域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模式。

(四)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和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鼓励生产基地设立标牌,标明基地的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指导基地建立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统一管理。

(五)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

(六)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机制。支持基地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05、实施方式

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目录制度,经按标建设、省级验收、部级复核后纳入目录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驱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等手段推动建设。

(一)制定方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牵头组织制定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目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本区域基地建设方案,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备案。

(二)按标建设。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会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有关单位,分类制定相关基地建设标准及重点市、县标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基地建设标准组织有关市县开展建设,并做好验收。

(三)复核公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各省份验收合格的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目录管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动态管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本区域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的监督指导、日常管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会同有关单位不定期组织督促指导,对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从目录中删除。

06、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推动措施落实。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推进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细化实施方案,强化任务落实。基地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整合有关资源,抓好具体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单位要发挥体系作用,做好相关组织和技术指导。

(二)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各地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培育等工作中,统筹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向重点市、县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倾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专家咨询组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建设的技术指导。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要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建立技术专家组,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研究制定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将基地作为重要测算依据。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渠道,扩大展示推介。各地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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