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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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更多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期:2022-9-21 10:17
阅读:779 回复:0

在传统印象里,评职称往往多见于教师、工程师等职业,与农民关联似乎不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如今不少地区出台相关政策,试点推行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农艺师、畜牧师、农技推广研究员等新称呼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田秀才”“土专家”脱颖而出。

给农民评职称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手段之一。农民由“身份化”向“职业化”转型,有助于建立起人才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融合态势,既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实现农民职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鉴于每个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特色不同,职业农民拥有的技能也不同,各地应着力增加新型职业农民的人才供给,既要聚焦奋斗在农业农村一线的能工巧匠,也要兼顾在农业企业中从事特色产品研发的技术骨干,还要考虑返乡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农创客等,以此壮大新型职业农民的覆盖范围。

在职称认定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传统农业,还要关注乡村旅游、电商农业、乡村非遗等衍生行业,重点考察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技术推广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示范性、典型性和引领性。比如,吉林在实践中为乡村人才“量身定制”农经师、工艺师、电商营销师等9个职称专业,激励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还需提升职业吸引力,让职业农民得到足够的认可,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各地应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对于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业科技含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银行贷款、产品推介、财政扶持等方面的优先权,形成“贡献越多、奖励越多”的良性循环,让农民真真正正增收益、得实惠。

相关部门也应明确职责,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推进与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挖掘培育更多新型职业农民。还要进一步发挥涉农学校、培训机构的作用,实行分类培训,增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现实需求的契合度,稳步建立起涵盖专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的综合培育模式,帮助职业农民持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容忽视。应实行更加主动、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乡土人才数据库,明确职责义务,比如传帮带、建言献策、技能指导等,让农民培训农民,让农民带动农民。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参与乡村发展的积极性、能动性,用榜样力量引来更多“金凤凰”,让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里大展身手。(王春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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