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原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
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
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相应
产业;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
农业生产性服务;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