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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三变”改革?

来源:乡村振兴网
发布时期:2021-8-25 14:15
阅读:4083 回复:0
农村“三变”改革即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资源变资产 将村里合法的集体土地、林地、林木、水域、湿地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权,通过一定的形式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如合作社/股份公司等,取得股份权利。即让沉睡的乡村资源活起来,也就是要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成为变现价值更高的东西。

资金变股金 将各级政府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可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户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经营较好的乡村经营主体中,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

农民变股东 村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艺、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让农民能够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持续参与者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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